塞舌尔是英联邦内的一个独立共和国,人口有约82,000人。塞舌尔是由印度洋约115个岛屿组成。塞舌尔当地政治稳定,政府由人民以民主方式选出。
塞舌尔离岸公司是根据1994年国际商业公司法(IBC)(1994年24号法令)成立的。与英属维京群岛公司一样,塞舌尔离岸公司受塞舌尔的法定限制和申报要求较少。
塞舍尔公司之最终受益人无需向塞舍尔的任何政府机关披露。
塞舍尔公司公司发行或转让股份之前无需获得任何塞舍尔政府部门事先的批准。
塞舌尔公司名
塞舌尔公司名称必须以
“Limited”, “Corporation”, “Incorporated”, “SocieteAnonyme”,
“SocieteAnonima”,“Pulbic Limited Company”,“Societe a Re
sponsabiliteLimitee”,“Berhad”, “Proprietary”,
NamlozeVenootschap”, “BeslotenVenootschap”, “Aktiengesellschaft”或者“Limited Life Com
pany”等字作为结尾或用以下的缩写“Ltd”, “Corp”, “Inc”, “S.A.”, “PLC
’, “S.A.R.L”, “Bhd”, “Pty”, “N.V.”, “B.V.”, “A.G.” or “LLC”。
塞舌尔公司名称可以用任何语言连同其翻译来表述,或用英语或法语音译。
法定注册资本
塞舌尔离岸公司没有最低或最高注册资本的要求。塞舌尔离岸公司采用统一标准的注册股本50,000美元,分为50,000股,每股面值1.00美元。塞舌尔公司的董事会通过决议自行酌情决定正式授权可以向股东发行记名或不记名股票。
公司股东
塞舌尔离岸公司最低股东数目为一个人。股东可以是任何国家的法人团体或自然人。
塞舌尔公司的股东和持股情况的详细数据必须记录在股东名册上,股东名册是不会公开给公众查阅的。
对于塞舌尔公司的受益人,是没有要求向任何的塞舌尔政府机关披露的。
年度大会
塞舌尔离岸公司没有召开股东或董事周年大会的要求。
经成员书面同意的一份通知决议可用于在大会上通过一项决议的替代档。
大会会议记录必须备存保留记录,但无需保留在塞舌尔当地。
公司董事
塞舌尔离岸公司董事人数至少为一个。董事可以是任何个人或法人团体。
塞舌尔离岸公司董事的登记名册必须存放于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内,但无需提交公司注册处备案。
塞舌尔离岸公司董事会会议可在世界任何地方召开,并且公司章程规定,由全体董事签署的书面决议可以用来代替董事会会议通过董事会决议。
所有董事会议记录必须记录在董事会议记录本上而无需保留在塞舌尔当地。
